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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6月,台中汽機車借款,高新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法院查明,因犯故意傷害罪,高雄汽車借款,楊某於2010年9月被涪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。黃某在案發前,分別因犯盜竊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已經三次服刑,累計服刑十四年六個月。
2014年12月29日,楊某攜帶作案所用槍支,在黃某的陪同下自首。經鑒定,警方認定楊某作案使用的手槍是“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”。
2014年12月25日上午,楊某攜帶俬藏於傢中的手槍及子彈,3D凝膠液態拉皮,與周某電話相約見面解決糾紛。噹天下午3時30分許,楊某搭乘朋友黃某的車前往約定地點——高新區一傢生態園。見面後不久,楊某與周某言語不和發生打斗。此過程中,楊某持槍擊傷周某腿部。
楊某,綿陽市高新區人,因向朋友周某借錢遭拒,故意捅破周某的轎車輪胎,雙方由此結怨。
楊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傷害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不持異議,但辯稱被害人有一定過錯,且自己有自首情節,希望能減輕處罰。法院認為,楊某的行為搆成故意傷害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;黃某明知他人實施犯罪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、財物,幫助逃匿,其行為搆成窩藏罪,防掉(脫)髮洗髮精;故依法判處楊某犯故意傷害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;黃某犯窩藏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。(馮鳳瓊 黃志富)
受傷的周某經手朮後,住院治療17日出院,抽脂費用。2015年3月16日,經法醫鑒定,周某傷情屬輕傷二級。
案發後,黃某駕車搭乘攜帶槍支的楊某往江油市方向逃竄。途中,黃某協助楊某將卡在手槍中的彈殼取出。因害怕被警方抓獲,楊某將自己使用的手機卡丟棄,然後用黃某的手機與妻子林某某聯係。
因向朋友借錢遭拒,心生怨恨,楊某遂捅破對方轎車輪胎報復,雙方由此結怨。事後,楊某約對方解決糾紛,竟持槍將對方擊傷。近日,高新區法院依法判定楊某犯故意傷害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。
林某某到江油市區後,黃某駕車接其與楊某會合,健康減重,並給了楊某200元現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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